《清远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9-203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示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
《清远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9-2035)》。
二、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38649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
邮 编:511500
三、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3栋C座702B
联系人:范圆圆
电话:13418909811
邮箱:185650552@
四、《清远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9-2035)》摘要
根据《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清远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9-203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范围包括清城区及清新区,总面积约3650km2,下辖凤城、东城、洲心、横荷4个街道、12个镇(龙塘镇、石角镇、源潭镇、飞来峡镇、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及石潭镇)。
《专项规划》对市区道路清扫和水域保洁;公共厕所、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粪便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等现状及2019-2035年的环卫设施建设规模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建设方案、保障措施和管理要求。
《专项规划》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促进区域的环卫设施科学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活环境宜居安康。
《专项规划》简本详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专项规划》实施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走访相关群众及单位、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至2月12日;
2、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
3、对拟实施事项有关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专项规划实施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5日